书名:《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作者:斯蒂芬·金

第一页

  • 创作总是从模仿开始。
  •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 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
  • 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
  • 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紧接着就是我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感情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缺乏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姿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干出来的活还不错。
  • 决不能轻易在一张白纸上开始写作。
  • 为了尽自己最大能力地写作, 你就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 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能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这样你就不必面对艰难任务感到气馁,而可以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 立刻投入工作。
  • 写作真正最糟糕的做法之一就是粉饰语汇, 也许因为你对自己用的小短词感到有些羞愧, 所以找些大词来代替。
  • 现在就对自己郑重承诺吧,决不用“酬劳”代替“小费”,决不说 “约翰停留得太久,时间足以完成一次排泄行为”,其实意思是“约翰停了拉泡屎的工夫”。
  • 记住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如果你犹豫不决再三思索, 你定会想出另外一个词——当然你能, 总会有另外的词可以选用——但很可能这个词不如你想到的第一个,或者这词不如第一个意思准确。 准确描述很重要。
  • 词汇只是某个意思的代表;即便写作水平再高,也经常无法传达出全部的意思。既然如此,看在上帝的分上,你为何还要退而求其次,不说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却用个近义词代替呢?
  • 写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是名词和动词。缺了任何一个一组单词都不能组成句子,
  • 我认为没信心的作者还觉得被动语态能给他的话增添权威性,也许还能增加点威严感。如果你认为操作手册和律师函写得很威严,那么我猜被动语态确实有这效果。
  • 好的写作通常要求作者放下恐惧和造作。
  • 段落构成对书的外形和书的内容几乎一样重要; 它们就像是目标地图。
  • 概括性句子打头,后面紧跟着描述和支持性语句, 这种结构要求作者必须理清思路,而且这种结构很可以避免游离主题。写非正式随笔的时候游离主题不算什么大毛病,事实上跑题几乎是时尚必需之道——但是在正式写作严肃题材文章的时候跑起题来却是个很坏的习惯。写作是对思维的精炼。

第二页

  • 你读的写的小说越多,就越会发现段落是自动形成的。你需要的正是这种效果。写作的时候,最好不必过多考虑段落何时起何时结; 诀窍就是顺其自然。如果过后你不喜欢,再改即可。修改为的就是这个。
  • 语言文字不需要总是西装革履正襟危坐。小说图的并非是语法准确,而是要让读者容易读, 讲好故事……一有可能就让读者忘记他/她是在读故事。
  • 我坚持认为段落而非句子是写作的基本单位——在段落中,意思开始连贯起来, 词语可以有更多的意义,而不仅仅作为单词存在。如果到时候该加快节奏,这加快也体现在段落中。段落这东西非常奇妙,可长可短,短处可以只有一个单词,长时可以连绵几页纸
  • 词语连缀成句,句子连缀成段;有的时候段落节奏加速,开始呼吸起来。
  • 我们花费时间来谈论写作, 始终不如花时间实际去写。
  •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首先得做到: 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 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
  • 通过阅读烂文章,人最是能清楚学会不该怎么写。
  • 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
  • 如果上帝赋予你一件你力所能及的工作,看在上帝分上,你干吗不做呢?
  • 一旦我开始写某本书,除非万不得已,我不加停顿,也不会放慢速度。如果我不是每天都写,人物在我脑子里就开始走样——他们开始变得像是小说里的人物,而不是真实的人。叙述故事的刀锋开始生锈,我就开始对故事情节和进展失去控制。最糟糕的在于,那种创作新东西的兴奋感会逐渐消退。
  • 写作最棒的时候——向来如此,亘古不变——就是当作家觉得他是满怀灵感享受写作的时候。如果不得已我也可以不动感情地写,但我最喜欢鲜活滚烫、几乎灼人的写作状态。
  • 可我还是相信一本书的初稿——哪怕是长篇大部头——应该在三个月内完成, 这也是一个季节的长度。
  • 我希望一天能写十页,大概就是两千英文单词。三个月就有大概十八万字,作为一本书长度恰好——如果小说写得好,故事还很鲜活的话,读者可以享受迷失其中的过程。
  • 如果休息日子多了你就会失去写故事的紧迫感。
  • 你把电视炸了, 下定决心不管水深火热每天要写出一千字才肯罢休。接着大问题来了:写什么?答案同样重大: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什么都行……只要你讲真话。
  • 我认为,如果你背离自己所了解并且喜爱的东西(或者说热爱,就像我曾热爱那些旧时代的EC 漫画以及黑白恐怖片一样),转而投向你认为足以赢得亲友和写作圈的同仁尊敬和青睐的题材,那才是严重的错误。
  • 如果读者能够认同书中人物以及他们的行为、环境和言语的话,就会发生上述现象。当读者听到她自己生活和信念的强烈回响,她就会更喜欢这故事。
  • 喜欢什么就写什么, 注入真实生活,结合你自己对生活、友谊、爱情、性爱以及工作的了解, 让作品与众不同。尤其是工作。人们喜欢读关于工作的描写。
  • 你需要记住的一点是,不要长篇大套授课一样讲知识,而是用这些来充实你的小说,这两者不是一回事,后者可取, 前者可免。

第三页

  • 也许大多数人不会选择主人公一样的做法,且最后五十页的情节发展的确相当生硬,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一定会希望自己能这么做。难道我们在生活中不曾希望救星从天而降,问题都迎刃而解吗?
  • 而是学习格雷沙姆的坦诚写法,他似乎没别的招儿,只会直奔主题。
  • 叙事, 将故事从A 点推至B 点最终至Z 点结束; 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觉;还有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 在我看来,短篇也罢,长篇小说也罢,都是由三部分构成:叙事, 将故事从A 点推至B 点最终至Z 点结束; 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觉;还有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 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作家的职责就是给他们提供发展的所在(当然还要把故事写出来)。
  • 我确实这么认为。故事不是纪念T 恤衫或是掌上游戏机,它们是遗迹,属于一个未被发现但已经存在的世界。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她工具箱里的工具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地从地里挖出来。有时候你发掘的化石很小,可能只是颗贝壳。有时候很巨大,是头骨架庞大牙齿凌厉的霸王龙。不论哪种,短篇小说或是一千多页的小说巨著,挖掘的技术大致上相同。
  • 我的工作并非帮助他们脱身, 或是操纵他们的命运,把他们从困境中弄出来——这些工作需要情节构思这柄大锤,这种力道大、动静响的工具才能完成——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 然后把它写下来。
  • 对于结局我常会有个大致的想法,但我从来不曾命令任何一群人物必须按照我的旨意行事。相反,我希望他们照自己的意思做。有的时候结局跟我想象的一样。但大多数时候, 结局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对于一个悬疑作家来说,这可是件大好事。毕竟我不单是小说的作者,还是它的第一个读者。
  • 何必担心结局呢?何必控制欲这么强?或迟或早每个故事总会走到个结局, 管它结在哪呢。
  • 只要情境足够强, 就会让情节设计完全失去意义。
  • 描绘不足会让读者感到迷惑,仿佛近视眼看不清事物。而过度描述则会将读者淹没在细节和意象中。窍门就是要找到一个适中的度。同样重要的还有要分淸主次,哪些值得多费笔墨,哪些不必,毕竟你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继续,那就是讲故事。
  • 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却要落脚于读者的想象中。
  • 与其描写人物的外在形象,还不如突出现场感和特征更容易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同样, 我认为外形描写不该成为人物性格塑造的捷径。
  • 好的描写通常由少数几个精心选择的细节构成。
  • 在大多数情况下, 首先浮上你脑海的那些细节都是最真实最出彩的。
  • 同样很重要的是得记住,场景不是最重要的—— 故事才是, 故事永远是最重要的。
  • 这种“闷”的产生是因为作者为自己描述的力量着了迷, 却看不到自己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如果读者读了上文不够,关于“又见棕榈”这家餐馆的事情还想了解更多, 他下次去纽约的时候总可以去店里体验一下, 或者请店里寄份宣传册给他。而我在这里已经颇费笔墨,来暗示说“又见棕榈”餐馆将是我故事的重要场景之一。如果写到后来这不是个主要场景,我将在下一次修改稿中将这些描述文字删减到短短几行字。我绝对不能仅仅因为这段写得好就把它留下来;如果我写作能有钱赚,那我写得好是应该的。人家付钱不是为了纵容我自我陶醉的。

第四页

  • 时刻提醒自己,你的工作就是把你看到的写下来,然后继续讲你的故事。
  • 好小说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如果你可以将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 就决不要明讲出来。
  • 喜欢与人交谈并且倾听别人讲话的人最擅长学习对活的技巧——尤其是倾听,注意口音、节奏、方言,还有不同的人特有的用词。像洛弗克拉夫特这种孤僻的人经常写不好对话, 还有那些用非母语写作的作家也是如此。
  • 他们的对话如此真实, 我们甚至多少会得到一种犯罪的快感, 仿佛我们故意拨弄调频,偷听到了一段有趣的对话。同样,我们还对人物大致有了点认识, 虽然只有寥寥几笔而已。
  • 艾尔莫·莱昂纳德状态最好的时候,能写出一种大街上特有的诗意(虽然说《耍酷》是部很吸引人的小说, 却远非莱昂纳德的上好佳作)。
  •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如果你坦白将人物口中的话语写出来,你会发现自己被相当多的批评所包围。
  • 实事求是很重要,就像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写红色独轮车的诗中要传达的意思,许多事都要取决于它。
  • 你许诺要通过虚构的故事来表现人们真实的言行。
  • 如果你了解你创造出的人物,你就会知道该用什么词,从而也让我们更了解这个讲话的人,使他或者她的形象更加生动有趣。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让每个角色自由地开口讲话,完全不要去考虑礼仪风纪检查团或者基督教女子读书会赞同与否,否则你就是懦弱,还得加上不诚实,再者,听我一句准没错,在我们进入21 世纪的当今时代的美国,一个精神懦夫绝对成不了小说家。
  • 如果你既想当作家,又不想实话实说,那才是你有问题。无论甜言蜜语还是污言秽语, 都是人物表现的索引;同样也可以给密闭的房间带去一阵清爽的凉风,而有些人却宁愿闷在屋里不透气。总之, 问题不在于你故事里的语言是庄严圣洁还是污秽亵渎;唯一的问题是这些话写出来是不是生动, 听起来对劲不对劲。如果你期望它们生动真实,那么你一定得自己怎么说就怎么写。更重要的是, 你必须得闭上嘴听别人怎么说。
  • 你最好不要让小说里的角色与现实中的人一一对应起来,否则可能招官司,或是某个大好清晨在去邮局的路上被冷枪打死。
  • 故事发展的过程中人物会发生什么完全取决于我在这个过程中对他们有何发现——换句话说就是他们怎么变化。有时候他们变化比较小。如果人物发展变化很大, 他们就会开始影响故事的发展变化, 而不是被故事牵着鼻子走。
  • 我认为最好的故事到头来说的总是人而非事,也就是说,是人物推动故事。
  • 我相信到头来故事才是老大。
  • 真实生活中没有所谓“坏人”或者“最好的朋友” 还有“有一颗金子般真心的妓女";在真实的生活中人人都认为我们自己是主角,是主要人物、大块奶酪;宝贝,摄像机拍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如果你能把这种姿态带入你的小说, 可能你会觉得这并不能让你更容易地塑造出很出彩的人物, 但你也不大容易写出那种单调肤浅的傻瓜人物, 流行小说里尽是这等角色。
  • 但是另一方面来说, 如果我能呈现给你一个沉默不语、头发脏脏的女人形象, 强迫症一般大吃糕饼糖果,然后由你来得出结论, 安妮此时是处于狂躁与抑郁交替周期中的抑郁状态,那么我就赢了。

第五页

  • 我能让你通过安妮·威尔克斯的视角来看世界——如果我能让你理解她的疯狂——那么也许我就能让你对她产生一点同情,甚至认同感。结果呢?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可怕,因为她逼真。
  • ✍️ 作者负责陈述, 读者负责思考。
  • 如果你继续坚持写作就会发现,你所塑造的每个角色中都有你的一部分。
  • 当你自问,某个特定角色到了某个具体场景中会怎么做, 你的决策一定是基于你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如果是反面人物,就取与自己选择相反的做法)。然后在这些不同形式的自我表现之上, 根据你观察他人所得的,添加或是可爱或是讨嫌的人物特征(比如一个这样的人, 在他以为没人注意的时候,他会去挖鼻孔)。
  • 有的时候恶人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比如格莱戈·斯蒂尔森),有时他们也会生出怜悯之情(比如安妮·威尔克斯)。有的时候好人也会想退缩, 不想去做他该做的事。
  • 如果你工作得力,那么你笔下的人物就会鲜活起来,自己拿主意干自己的事。
  • 写作时完全不必墨守成规保守教条,同样,你也不需要非要用实验性、非线性文体写作, 就因为《乡村之声》或者《纽约书评》说小说已经死亡。
  • 但是不论你怎么写, 总归逃不过这一步:你要给自己的文章做个评判,看看自己写得到底好不好。除非你很有信心,感到自己的小说读来不算佶屈聱牙,否则我认为根本就不该放它出你书房或是工作间的房门。你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所有读者,甚至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某些读者,但你确实应该试着至少在有些时候取悦部分读者。我觉得这话是莎士比亚说的。
  • 见鬼, 一切你都可以尝试,不论是最寻常的闷俗套路, 还是令人发指的过激场景。如果中用最好。如果不中用,拿掉它, 即便你喜欢也得照删不误。
  • 但我的确在叙事间隙添加了一些书信断章(虚构的书中章节、一篇日记、几封信,还有电报公告)。这么做部分是为了增加现实感(当时我想的是奥森·威尔斯的广播剧《世界大战》),但更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的第一稿他妈的实在是太短了,根本不像本小说。
  • 只有故事本身才最重要。
  • 但是在我看来,每本书——至少每本值得读的书——都言之有物。你写第一稿的过程中,或是刚写完时候的工作就是要认清你的书说的是什么。而你写第二稿时的任务——至少是任务之一就是要让这“言之有物”的“物”更明确。为达到这个目的, 你可能得做些重大改写和内容调整。这样做给你和读者带来的好处就是重点更突出,故事更紧凑。这样做极少失手。
  • 阅读的最大快乐之一就是这样的讨论。
  • 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多工夫写这本书?我本可以用这些时间去弹吉他骑摩托,是什么让我甘心做牛做马还无怨无悔?我不能每次都很快给出答案,但通常都能有答案,而且不太难找。
  •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 然后发展出故事。
  • 当你的基本故事写出来之后,你就需要想想它意味着什么了,然后用想出来的结论去充实你的第二稿第三稿。若不这么做,就等于是剥夺了你作品(最终也是读者)的远见与深意,而正是这种深意让你的每个故事独一无二、非你莫属。
  • 我个人的答案总是写两稿, 再加一遍润色稿(随着电脑文字处理技术的出现, 我的润色稿现在越来越像是第三稿了)。
  • 一稿关起门来写给自己,二稿敞开门写给读者。

第六页

  • 关门写稿的时候,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下载到纸上的这个阶段,我能写多快写多快, 速度以自己能耐受、不难过为标准。写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可能是件孤单而艰难的工作,就像是乘坐浴缸穿越大西洋。很多时候你会产生自我怀疑。我发现, 如果我写得快些,将脑海里的故事原样倒在纸上,只有要核对人物名字以及他们各自的背景故事时才回头看前面,这样我就可以保持住起初的热情, 超越那种随时可能袭上心头的自我怀疑之感。 第一遍的草稿——即纯故事稿——应该是没有别人帮忙(或是干预)独立完成的。可能中间写到某个阶段你会想将已经成文的部分给某个好朋友看看(经常,你想到的第一个好朋友就是与你同床共枕的伴侣);这或许是因为你为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 或许是因为你感到怀疑。我的建议是要你抗拒这种冲动。让压力继续维持, 不要将你的稿子交给外面世界的什么人,不要让他们的疑虑、夸奖,哪怕是善意的疑问,将你的压力减轻。让成功的希望(以及对失败的恐惧)带着你往前走,尽管困难重重。等你写完会有你展示作品的时候……但是即便是在你完稿之后,我认为你也必须非常谨慎,给自己机会思考,这时你的小说如同新雪后的大地,除了你自己还没有任何人在上面留下痕迹。 关起门来写作最好的一点在于你会发觉自己只能全神贯注于故事本身, 其他一概不理。没有人问你“你想通过加菲的临终遗言表达什么”?
  • 无论情况如何, 写初稿的过程决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好时机。
  • 在这段时间,把你的手稿稳当地锁在书桌抽屉里, 任由它变老,(但愿它会)变醇。你会频繁想到它,有很多次、十几次其至几十次,你都耐不住诱惑想把它拿出来,哪怕只是重读几个你记忆中感觉特别好的篇章,那些你很想再回去看看的段落,重新体会下那种自己真是个出色作家的感觉。
  • 当那个正确的时间终于到来(你大可以在书房日历上标上一笔,把这天勾出来),将你的手稿从抽屉里取出。如果它看起来像是件你根本记不得什么时候从哪家旧货铺子或是谁家后院拍卖摊上买冋来的古怪遗物, 那就说明你准备好了。关上门,坐下来(要不了多久你的大门就要对全世界开放),手里拿支铅笔, 旁边放个笔记本。然后重读你的手稿。
  • 你会发觉, 在间隔六个星期之后重读自己的书会是一种奇异而愉快的经历。它属于你,你认得出它是你的,甚至能记得你写到某一行的时候音响里放的旋律,但感觉又好像是在读别人的作品,就像你有个心心相印的双胞胎。正该如此, 你等这么久就是为了这样的目的。要干掉别人的宝贝儿总是更容易些,自己的会更难下手。
  • 在我看来,重读过程中最刺眼的错误多半关系到人物动机(与人物发展相关,但不完全是一回事)。
  • 这故事连贯吗?如果是,那么要怎样才能将这种连贯变得歌曲般顺畅?故事中有反复出现的内容吗?能不能把这些内容交织在一起作为主题?
  • 理想读者能够帮你稍稍跳出自我,在小说没完成之前,从旁人的角度来读自己写作中的故事。
  • 理想读者同样是可以用来检测你小说节奏快慢是否适宜、背景故事是否处理得当的最好的方法。节奏指的是你叙事的速度。
  • 我认为应当允许小说以其自有节奏展开, 而并非总是双倍加速前进。但是,你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你把节奏放得太慢,即便是最有耐心的读者也会不耐烦起来。
  • 删除枯燥部分。这就意味着缩减内容以加快速度, 最终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这么干(杀掉你的心头好,干掉你的宝贝,哪怕这样做会伤透了你那颗自我大膨胀的小作家之心,拿掉你最爱的)。

第七页

  • 第二稿=第一稿 - 10%
  • 这公式教我的是, 每个故事,或是长篇小说, 到某个程度都会站不住脚坍塌下来。如果你拿掉百分之十以后就不能保住故事的基本内容和气氛了,那就证明你做得还不够。
  • 背景故事就是所有那些发生在你小说故事之前的事,对你的故事有重大影响。背景故事帮助我们给人物定形, 解释他的行为动机。
  • 我认为应当尽早将背景故事交代清楚,这很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要将故事讲得优雅有技巧。
  • 从读者的角度来说, 我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的兴趣, 远远大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事。
  • 你的背景故事讲得好不好, 修改下一稿的时候需要加内容还是删繁就简,在这些问题上,你的理想读者可以帮你很大的忙。你需要仔细倾听理想读者哪里没看明白,然后自问你本人明不明甶。如果你明白,只是没把这部分交代清楚,那么第二稿中你的任务就是要把它交代清楚。如果你也不明白——如果你的理想读者问起的那部分背景故事你本人也不甚了了——那么你需要把过去的事情好好构思一番,让你笔下人物如今的行为更容易接受。同样,你需要密切关注, 背景故事里面有哪些部分让理想读者觉得沉闷。
  •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的重要几点就是:1)人人都有过去; 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
  • 总体来说,我认为应该是故事优先, 但少不了一定的调查研究;避而不做只会让自己处境堪忧。
  • 我要寻找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丁点逼真效果,犹如你往本就不错的意大利面条酱汁里丟下一撮调味香料, 让美味更圆满。在任何一部小说中, 营造出现实感都很重要,但我认为,在写关于异常或是超现实的故事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 当你偏离了“写你了解的事”这条规则的时候, 调査学习就必不可少,·并且可以为你的故事增色不少。唯一要留心的就是不要本末倒置;记住你要写的是一部小说,不是论文。永远是故事优先。
  • 你会发现自己不断在怀疑自己的文字以及目的,而此时你真正该做的是学习姜饼小人怕被吃掉,撒丫子开跑的劲头,赶紧把初稿写出来,趁化石在你脑海里的形状还清晰新鲜的时候,白纸黑字,把小说落到纸上。
  • 如果任何别处你都不可以,但在写作课上,你完全可以花大段大段的时间沉浸在梦想的世界里。话说回来——你真的需要得到许可、拿到通行证才可以去那里吗?你难道需要有人给你做个纸牌子, 上头写着“作家”,然后才能相信自己真的是作家?上帝啊,我希望不至于如此。
  • 你不需要写作课或是工作坊,正如你不需要非得读某本书才能学会写作。
  • 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多读多写,最有价值的课程是你自学得到的。这些多半是在你关起书房门来写作的过程中获得的。写作课上的讨论可能会睿智而饶有趣味,但经常会偏离主题, 对一字一句的实际写作毫无帮助。
  • 并且要用一两行文字简单介绍本篇故事的大意。信的结尾要感谢他阅读你的小说。最后这一点尤其重要。
  • 投稿要用上好的文件纸——那种滑不溜丢字能擦掉的可不成。稿子要留出双倍行距,第一页的左上角要写上你的地址——再加上电话号码也无妨。右上角注明大致的字数。
  • 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

第八页

  • 我图的是沉醉其中的乐趣, 为的是纯粹的快乐。
  • 最吓人的始终都是你开始之前的时刻。从那之后,情况只有往好处走了。
  • 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是交朋友。最终写作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 也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0K?快乐起来。
  • 你可以写,你该去写,而且如果你足够勇敢,开始写了,你要坚持写下去。写作,跟其他的艺术创作一样,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
  • 舞台剧有条规矩是这么说的:“如果第一幕中壁炉上摆着一支枪,第三幕里枪就得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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